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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和材料查验
境外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PCT国际申请专利符合受理范围但系统显示不存在的专利须履行本程序,其他专利请直接登录系统申报。
(一)建档和查验材料程序
境外发明专利、PCT申请专利的建档和查验材料程序:
申请人填写《申报系统专利建档申请表》(附件1.1) →→将《申请表》、查验材料复印件(盖公章/个人签名按指模)彩色扫描成1个PDF文件连同《申请表》可编辑版一起发送到dgippa@163.com
注意:PDF文件需命名为镇街+专利号(PCT号)+申请人名称;PDF需彩色扫描,即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签章的彩色扫描件。
(二)查验材料清单
1.PCT申请专利
(1)PCT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102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文件真实性声明;
(2)进入国家阶段的受理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文件真实性声明;
(3)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盖公章/个人签名按指模)。
2.境外授权发明专利
(1)发明专利证书。如未能在本次受理期限内领到专利证书的,查验相关专利授权证明和项目申请人出具的说明;
(2)专利检索界面截图(港澳专利除外,台湾专利需提供)。
检索界面必须包含专利号、申请(专利权)人、授权日期、申请日期、专利名称等信息。
(3)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盖公章/个人签名按指模)。
国内外专利已经授权(以授权公告日为准)符合本次资助受理范围,但未能在本次受理期限内领到专利证书的,如能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授权证明、检索界面,并出具本人或企业有效签章的说明,可以在本批次受理。将相关授权证明、检索界面和签章说明查验后上传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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