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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0〕25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请你们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主体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获得上级独立法人公司授权后再参加申报。
二、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 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 1个。申报主体对相关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等负责,并提供相关视频证明材料(未提供视频证明材料不予推荐)。
三、“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方向的试点示范项目允许1家工业企业和1家电信运营商联合申报,其他方向的试点示范项目不允许联合申报。
四、原则上广州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其他珠三角地区不超过2个,粤东西北地区不超过1个,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4),于11月16日下午下班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项目推荐表(一式两份)、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报我厅(工业互联网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已通过省通信管理局、中央企业和部属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方向项目通过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另行组织申报遴选,不纳入本次推荐范围。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4.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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