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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评价范围:
2018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PART.02
材料要求:
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光盘一份)。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20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20年会计报表填写。(格式见文章底部附件)
PART.03
时间要求:
5月20日前。
PART.04
其他事项:
(一)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对本地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二)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公告撤消称号并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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