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1〕118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专题清洁生产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经资格审查、征求意见、局务会议审核等程序,现对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专题清洁生产项目资助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