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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精神,现组织2022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供应链核心企业融资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企业范围
(一)核心企业为工业企业或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二)核心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规模不低于4亿元;
(三)核心企业2021年帮助不少于3家东莞中小企业实现融资(中小企业指2021年营业收入规模4亿元以下企业);
(四)核心企业和实现融资的中小企业,任意一方企业不得直接持有对方股份50%以上(不含50%);
(五)核心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东莞市辖内银行机构(含分支机构)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东莞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本次项目分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书面申报两个阶段,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提交纸质书面材料。
(一)网上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申报网址:企莞家,https://im.dg.gov.cn。非“企莞家”用户的企业,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
(二)纸质书面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企业递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须加盖封面章及骑缝章)至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盖意见和公章后,汇总报至市工信局。
三、工作要求
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发动组织企业申报,并按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对企业具体项目申报纸质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限期内送至市工信局。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供应链核心企业融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供应链核心企业融资奖励项目资金申请表
附件:供应链核心企业融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14 2022年版本.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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